福建省教育廳文件
閩教安〔2018〕33號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新一輪“平安校園”
等級創(chuàng)建活動的實施意見
各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教育局,?。ú浚俑咝?,廳直屬學校,中小學,幼兒園: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持續(xù)深化“平安福建”建設,持續(xù)推進“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鞏固提升創(chuàng)建工作成果,努力構建和諧育人環(huán)境,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意見》(閩委發(fā)〔2018〕4號),結合我省教育系統(tǒng)實際,我廳決定從2018年起用5年時間在全省各級各類公辦和民辦學校(含幼兒園)深入開展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活動,進一步鞏固“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成果、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實現(xiàn)“兩個更加、三個持續(xù)、四個遏制”的工作目標,至2022年底,全省95%的學校達到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標準。
“兩個更加”:“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工作責任更加落實,校園治安防控體系更加健全。
“三個持續(xù)”:綜治安全隱患及矛盾糾紛排查治理水平持續(xù)提升,師生安全素養(yǎng)和應對突發(fā)安全事故的能力持續(xù)增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狀況持續(xù)改善。
“四個遏制”:有效遏制境內外敵對勢力和非法宗教勢力滲透破壞,有效遏制重大治安和涉黑涉惡案件,有效遏制校園暴力和校園欺凌事件,有效遏制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師生非正常死亡。
二、主要任務
(一)全力維護校園政治穩(wěn)定。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針對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制定具體防范措施,堅決維護新時代國家政治安全;強化網絡管理與監(jiān)控,做好涉校輿情信息分析與研判;堅決遏制宗教思想滲透,深入開展反邪教專項斗爭,防范和打擊邪教組織違法犯罪;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加強意識形態(tài)陣地領導,嚴格管理哲學社會科學論壇、講座、研討會以及出版物。
(二)健全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安全監(jiān)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評估風險、辨識風險,查找隱患、消除隱患,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嚴控師生非正常死亡人數(shù);扎實開展校車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钒踩?、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專項檢查;嚴格執(zhí)行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化解例會制度,嚴格執(zhí)行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機制;認真落實信訪積案化解責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難信訪問題;有效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校園暴力、校園欺凌,加大非法傳銷、涉黃涉賭涉毒等治安穩(wěn)定問題整治力度;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教育、幫扶、矯治和管理,推進專門(工讀)學校建設,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關愛服務體系;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和重大隱患排查,強化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
(三)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決策部署,對照教育系統(tǒng)涉黑惡9種重點類型,全面摸排教育系統(tǒng)涉黑涉惡線索,重點圍繞校園貸、校園欺凌、涉毒和宗教滲透等問題,發(fā)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員單位組織協(xié)調、齊抓共管作用,形成線索摸排、綜合治理工作合力;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校園周邊治安問題和亂點亂象,采取有力措施,開展重點整治;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xié)作聯(lián)動,對摸排發(fā)現(xiàn)的線索深挖徹查,嚴厲打擊教育領域黑惡行為,為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營造良好的治安環(huán)境。
(四)筑牢平安校園工作根基。加大經費投入,強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推進學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學化、智能化建設;配齊配強專(兼)職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員,抓好校園警務室和周邊報警點、治安崗建設;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視頻監(jiān)控、消控、報警等技防設施規(guī)范化建設,強化“一鍵式”報警、視頻監(jiān)控等技防設施的管理與應用;配合推進“雪亮工程”建設,全面推進校園技防系統(tǒng)與公安機關、綜治中心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聯(lián)網工作;落實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長效機制,全面改造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
(四)加強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加強公共衛(wèi)生、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意外傷害、網絡和信息安全、自然災害等公共安全教育。堅持專門課程與其它學科滲透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實踐活動相結合,知識教育與強化管理、培養(yǎng)習慣相結合,學校教育與家庭、社會教育相結合原則,把公共安全教育作為督導學校和考核校長、教師的重要指標,作為校長培訓、師資培訓和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的重要內容。開展安全教學評比和教研課題研究活動,充分發(fā)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組織學生編輯相關安全知識的自助圖書、課件、音像制品、墻報、板報。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應對自然災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加強與消防、交通、治安、衛(wèi)生、氣象、地震等部門協(xié)作,開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教育。
三、創(chuàng)建辦法
(一)等級確定。根據《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驗收標準(試行)》(附件1)和《福建省中小學校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驗收標準(試行)》(附件2),考評得分90分及以上的認定為“5A級平安校園”,得分80-89.9分的認定為“4A級平安校園”,得分70-79.9分的認定為“3A級平安校園”。
(二)考評組織。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考評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考核、誰命名”的原則進行。?。ú浚俑咝?/span>、廳屬學校由我廳學校安全工作處負責實施;市屬及縣(市、區(qū))所屬學校(含以市為主的高校,普通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由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教育局和縣(市、區(qū))教育局按隸屬關系組織實施。各設區(qū)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創(chuàng)建驗收通過的學校,占本地學??倲?shù)比例分別不低于20%、35%、50%、70%、95%。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每年按一定比例對所屬學校進行考評,等級認定由發(fā)文單位負責公布、授牌??荚u驗收工作從2018年開始,每年組織1次,為期5年。
(三)動態(tài)管理。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可根據下列情形調整等級:一是因學校管理不善、工作滑坡、組織不力等因校方責任原因導致師生非正常死亡的,發(fā)生校園暴力傷害的,根據案(事)件嚴重程度,撤銷或相應降低平安校園等級;二是在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與校園綜治安全穩(wěn)定相關的專項檢查中,有重大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被上級通報批評的,撤銷或相應降低平安校園等級;三是學校著眼自身特點,形成較有影響力的平安創(chuàng)建品牌,被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及中央有關部門通報表彰,在全國、全省會議推廣的,相應提高平安校園等級。以上等級調整,由負責考評的單位在公布當年被考評學校等級時予以一并發(fā)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類學校要將新一輪“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加強督促檢查、考核評價和督導問責。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創(chuàng)建機構和具體責任人,形成黨政領導負主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協(xié)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落實獎懲激勵。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成效與學校領導干部及相關責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掛鉤,列入年度綜治安全考評內容,作為文明單位、黨建先進、綜治安全先進和教育督導評估、達標示范、創(chuàng)優(yōu)爭先等各項榮譽的前置條件。對取得“5A級平安校園”稱號的學校,要予以表揚并給予一次性獎金鼓勵,并適當增加評優(yōu)評先等指標。出現(xiàn)下列情形的學校,不可申報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已經通過考評授牌的取消平安校園稱號并予摘牌:發(fā)生影響社會穩(wěn)定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的;發(fā)生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的;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集體罷課、罷教、罷工、罷餐、非法集會、游行示威、集體越級上訪的;出現(xiàn)非法結社、非法宗教組織的;學校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考評不合格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被“一票否決”或“黃牌警告”的。被取消稱號并摘牌的學校,自摘牌之日起2年內不可參評各類先進榮譽;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在學校治安面貌改變之前不得晉升職務和評先受獎。2022年考評驗收之日仍然達不到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標準的學校,不可參評任何綜合性、示范性榮譽。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類學校要創(chuàng)新宣傳的內容、方式和載體,廣泛宣傳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調動師生員工參與創(chuàng)建的積極性,營造上下齊抓共創(chuàng)新一輪“平安校園”的濃厚氛圍。要加強門戶網站、公眾號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融合應用,開展系列主題活動,提高輿論宣傳影響力,提升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對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的知曉率和支持度。
(四)嚴格考評驗收。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成立考評組,按照“客觀、公正、嚴謹、務實”的原則,對照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驗收標準,認真組織做好考評驗收工作。考評驗收工作以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和現(xiàn)場檢查等方式進行。對資料造假、存在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學校,將取消其評選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五)做好材料報送。各級各類學校自評結束后,填報《福建省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申報表》《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自評扣分點及原因說明匯總表》(附件3)和自評報告等相關材料一式1份,?。ú浚俑咝?/span>、廳屬學校報送我廳學校安全工作處,其余學校報送所隸屬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各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教育局于創(chuàng)建期間的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4)。
聯(lián)系人:程春飚, 電話:0591-87091456、87824522(傳真),郵箱:qingfeng387@163.com。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驗收標準(試行)
2.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驗收標準(試行)
3.福建省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申報表
4.福建省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情況統(tǒng)計表
福建省教育廳
2018年10月日
附件1
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驗收標準(試行)
單位(蓋章): 考評時間:2020 年月 日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考評內容 | 考評辦法 | 標準分值 | 自 評 分 | 責任部門 |
一、 組織 體系 (8分) | (一) 領導 重視
| 1.成立創(chuàng)建工作領導小組 | (1)學校成立由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及相關領導為副組長,有關處(室)、院(系)為成員的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領導小組。★未按要求成立領導小組的不得分。 (2)無創(chuàng)建方案,未體現(xiàn)目標任務,未落實具體責任人的,每一項扣1分。 | 2 |
| 安保處 |
(二) 責任 體系 | 2.建立責任體系 | (1)學校對年度綜治安全穩(wěn)定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分解,與直屬單位、職能處(室)、院(系)簽訂綜治安全穩(wěn)定目標管理崗位責任書。★未按要求簽訂責任書的,不得分;責任書未體現(xiàn)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落實的責任體系,或未體現(xiàn)與績效工資、評優(yōu)評先掛鉤的考核機制的,各扣0.5分。 (2)領導班子成員按綜治安全管理職責要求履職,認真制定、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未制定制度的,扣0.5分。 (3)學校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出現(xiàn)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不得參加當年任何評優(yōu)評先活動,未達到的,扣1分。 | 3 |
| 安保處 |
(三) 工作 部署 | 3.定期召開會議部署創(chuàng)建工作 | 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創(chuàng)建工作,少1次扣0.5分。 創(chuàng)建工作沒有計劃和總結的,扣1分。 缺少年度安全工作會議材料、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的,少一項扣0.5分。
| 3 |
| 安保處 |
二、 工作 機制 (75分)
| (一) 制度 建設 | 4.健全制度 | 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預案)匯編成冊,包含:治安管理制度,門衛(wèi)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含視頻監(jiān)控中心24小時值守制度、視頻監(jiān)控中心查詢制度),隱患排查制度,學校教學、實驗、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等安全制度,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學生宿舍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財產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管理制度,校園網絡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審批制度,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電梯鍋爐等特種設備檢查維護使用規(guī)定,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維穩(wěn)工作制度(二級單位應成立相應組織),大學生思想動態(tài)研判制度,★本校突發(fā)安全事件處置預案(含輿論引導),應急、反恐演練預案。以上制度(預案)未建立的,每個扣1分;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 | 6 |
| 安保處 |
(二) 日常 管理 | 5.日常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 | ★學校未獨立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不得分。 非特殊時段(不含校慶日、新生報到日等)外來人員與車輛進出學校未查驗、未登記的,扣1分;查驗不嚴格、登記不完整的,扣0.5分。 未落實校級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的,扣1分;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敏感時段期間值班表不齊全的,扣1分;學校未設置總值班室的,扣1分;總值班室未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的,扣1分。 落實日常安全檢查(領導帶隊、專人檢查、臺賬齊全),并按要求做好專項檢查工作。檢查工作未部署,檢查工作無方案,發(fā)現(xiàn)隱患未報送,發(fā)現(xiàn)隱患未整治的,每一項工作扣1分。 做好學生異常情況(包括重大身體與心理疾?。┑拿殴ぷ鳌N催_到的,扣1分。
| 4 |
| 安保處 |
6.消防管理 | 未執(zhí)行《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或未與二級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的,扣2分;未明確各部門(系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扣1分。 消防設施、器材超過年限的,埋壓、圈占、損毀、拆除消防栓的,涂抹、遮擋消防標識的,消防標識不全的,安全出口上鎖的,每一起扣0.5分;違規(guī)占用消防、疏散、供水通道,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的,每一處扣0.5分。 發(fā)現(xiàn)電動車未使用過載保護的充電裝備的,電動車進樓充電或停放的,從樓內拉電線到樓外充電的,發(fā)現(xiàn)一座多充現(xiàn)象的,每一輛扣0.5分。 違規(guī)用火、用電的(含學生宿舍內存在吸煙、亂拉亂接電源、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亂點明火等)扣1分。 學校未設立義務消防隊的,扣0.5分;學校未每學期進行消防演練的,一次扣1分; 未定期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開展培訓、考核的,扣1分;抽查發(fā)現(xiàn)學校安全管理人員、保安員不會使用基本消防設施、器材的,每人次扣0.5分。
| 6 |
| 安保處 |
7.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 | 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商店(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飲點)證照齊全,從業(yè)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未達到的,扣4分。 食堂衛(wèi)生管理制度未上墻的,每一處扣0.5分;本年度食品索證材料、進貨憑證及臺賬、食品留樣記錄不全的,每一處扣0.5分。 廚房和就餐場所衛(wèi)生狀況整潔;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有專人負責、管理;食堂防蠅、防鼠和消毒設施設備齊全;無“三無”商品、過期食品。未達到以上4項標準的,每一項扣0.3分。 防中毒、防投毒等安全措施未制定、落實的,扣0.5分。 食堂食品加工場所未進行“明廚亮灶”視頻化或網絡化建設的,扣1分。
| 6 |
| 后勤處 |
8.交通安全管理 | 校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范,校園內交通秩序良好。校內交通規(guī)劃合理,道路交通標識、標牌完備;機動車輛進出有序;機動車輛按規(guī)定停放;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上下學;學生不騎“死飛自行車”。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一項扣1分。 | 4 |
| 學生處、二級學院 |
9.建筑安全管理 | 學校建筑物及附屬設施未通過工程竣工驗收而投入使用的,扣2分。 校內存在危房、危墻、???/span>的,每一處扣0.5分;危房投入使用的、危墻與危坎附近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扣1分。 校內對在建工程實行封閉管理。未設立必要的安全防護和警告標識的,扣1分。
| 4 |
| 后勤處、安保處 |
10.教學活動安全管理 | 教室、教學實驗室安全制度上墻。檢查發(fā)現(xiàn)教學活動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的,每一處(同類計為1處)扣0.5分。 建立危險化學品分布檔案和重大危險源數(shù)據庫,同時做好福建省危險化學品風險分布信息系統(tǒng)信息填報工作,如實填報,及時更新;做好。未達到的,扣1分。 做好實驗室廢棄物的處置工作;存在氰化鈉、硝化棉等高?;瘜W品的學校,應及時上報,并做好重點管控工作。未達到的,扣2分。
| 3 |
| 教務處、安保處 |
11.學生考勤管理 | 未實行每天查鋪統(tǒng)計人數(shù)的,發(fā)現(xiàn)夜不歸寢的學生未能及時上報學生所在學院(系部)的,扣1分。 學校未能提供完整的學生請假手續(xù)臺賬的,扣1分。
| 3 |
| 學生處、二級學院 |
12.學生宿舍管理 | 學生宿舍存在安全隱患的,每一處扣1分。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墻的,扣0.5分。 學生宿舍未配備樓管員,或對來訪人員、物品未進行登記成冊的,每一處扣1分。 輔導員未進駐宿舍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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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型活動管理 | (1)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3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或重要活動,無登記臺賬或未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的,每一次扣1分; (2)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重要活動都應有活動安全應急預案和明確的組織者和責任人,未達到要求的,每一次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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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突發(fā)事件處置 | ★本年度發(fā)生安全事故,學?,F(xiàn)場處置不當?shù)模坏梅?/strong>。 本年度發(fā)生安全事故,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未及時趕到現(xiàn)場的,每一起扣0.5分。 本年度發(fā)生安全事故,學校未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的,每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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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網絡安全和安全保密管理 | (1)遵守《國家安全法》和《保密法》,做好學校安全保密工作。領導在其職權范圍內未對保密工作進行管理,扣1分;機密文件、檔案資料未由專人保管,專柜存放的,扣1分。 (2)上網實行實名制,校內無違規(guī)、違法設置的網站、網吧。未達到要求的,每一處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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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校園環(huán)境管理 | (1)對經批準設立的經營性場所(超市、小賣部等)進行有效管理、定期檢查。未能提供定期檢查臺賬的,發(fā)現(xiàn)私自變更經營業(yè)務、擴大經營范圍的,在店門外擺攤經營的,扣1分。 (2)校內有未經批準的游商攤點的,扣1分。 (3)發(fā)現(xiàn)將校園場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師生安全、影響師生身心健康活動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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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財產安全管理 | (1)學校學生或教職員工參與校園貸、套路貸的,每一起扣0.5分。 (2)學校學生參與傳銷、遭受電信網絡詐騙的,每一起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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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防范黃賭毒管理 | 未采取措施防范和遏制涉黃涉賭涉毒事件的發(fā)生的,扣1分。
(2)校內公共場所和學校網絡平臺存在違背公序良俗、亂涂亂畫的污字穢圖等涉黃涉賭涉毒信息的,每一處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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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宣傳 教育 | 19.安全教育 | 校內未設有安全宣傳標語、專欄、網頁的,扣1分;安全宣傳專欄、網頁未適時更新的,扣0.5分。 學校網頁未設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專欄的,扣1分。 本年度未開展安全專題宣傳活動或競賽的,扣1分。
(4)未開設安全課程(含在線教育課程)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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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心理健康教育 | 未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的,扣1分。 未建立校、院(系)、學生班級、宿舍四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的,扣1分。 未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和《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庫》,未對重點對象定期跟蹤、動態(tài)管理的,扣1分;未開展新生心理普查和動態(tài)管理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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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應急反恐演練 | 每學年開展不少于5次應急演練(防火演練2次,防震、防恐、防踩踏等演練至少1次),并對演練效果進行總結評估。演練少開展一次扣1分;總結評估報告少一次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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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專項 考評 | 22.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 | (1)未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決策部署,或未及時成立領導小組(或工作機構)的,扣2分。 (2)及時出臺工作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傳達精神,公布黑惡舉報電話。未落實以上三項工作的,每一項扣1分。 (3)對照教育系統(tǒng)涉黑惡9種重點類型,全面摸排校園及周邊涉黑涉惡線索并按規(guī)定上報,按要求做好整治工作。未開展線索摸排的,未按要求開展整治的,未開展專題教育的,發(fā)現(xiàn)黑惡線索未及時上報的,每一項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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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維穩(wěn)工作機制 | 建立校、院(系)、班級三級安全穩(wěn)定工作信息員隊伍,及時收集、研判、處置師生員工思想和安全穩(wěn)定信息動態(tài),嚴防師生員工被邪教組織拉攏。未及時對本校教職工、學生的宗教信仰情況進摸排的,扣2分;發(fā)現(xiàn)重要信息未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扣2分;出現(xiàn)不報、遲報、漏報、瞞報的,每一起扣1分。 落實本校大學生思想動態(tài)研判制度,每學期至少開展3次分析研判工作,并建立工作檔案,少1次扣0.5分。未進行涉校輿情信息分析與研判工作的,扣1分。 未對學校論壇、講座、研討會以及出版物等進行計劃、審批和備案的,一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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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條件 保障 (17分) | (一) 隊伍 保障 | 24.安全管理隊伍保障 | (1)按照“四個統(tǒng)一”(統(tǒng)一基本招錄條件、統(tǒng)一基本培訓要求、統(tǒng)一基本服裝標識、統(tǒng)一基本服務標準)規(guī)范保安員隊伍,配齊安保器材,未達到要求的,扣1分。 (2)根據閩公綜〔2013〕95號文件規(guī)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含保安員)配備應不少于在校生數(shù)的2‰,未按規(guī)定配備的,少一人扣0.2分;安全管理部門未按照規(guī)定配備辦公場所及設備,扣1分。 (3)保安員年齡超過60周歲,或未經培訓、未持證而上崗的,每人扣0.5分。 (4)開展安全管理干部和保安員培訓,本年度未參加培訓的,每人扣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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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輔導員隊伍建設 | 本專科生一線專職輔導員按師生比1:200配備(全校統(tǒng)籌總量)。每少配一名輔導員,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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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醫(yī)務室、心理健咨詢中心建設 | (1)★學校未配備醫(yī)務室的,不得分。 (2)學校至少有2名取得醫(yī)師資格的醫(yī)師,未按規(guī)定配備醫(yī)師的,少一人扣0.5分。 (3)學校未設置心理健咨詢中心的,扣2分。 (4)學校心理健咨詢中心至少配備2名專(兼)職人員,未按規(guī)定配備的,少一人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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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技防 保障 | 27.學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 | 健全校園治安防控網絡,加強重點要害部位技防設施規(guī)范化建設,設置報警求助設備、應急處置設備和安全通道,監(jiān)控設施有人24小時值守。未達到的,扣1分。 重要場所、重點部位、重要區(qū)域按要求安裝使用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并實時錄像、上傳信息,未按規(guī)定安裝的,每一處扣1分;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或圖像資料貯存少于30天的,扣1分。視頻監(jiān)控音像信息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并且系統(tǒng)錄像回放清晰度不低于704×576像素,未達到的,扣1分。 學校推進雪亮工程情況(學校監(jiān)控數(shù)量清單)。未能提供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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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經費 保障 | 28.經費落實情況 | 學校安全管理經費不到位的,扣2分;缺少年初安全管理經費預算的,扣1分。 下達經費未包含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專項經費的,扣2分;創(chuàng)建經費滿足不了工作需要的,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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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 成效 | (一) 運行 效果 | 29.凈加分項 | 本年度無發(fā)生任何一起校園安全事(案)件的,加5分。 校內無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校園周邊(重點查看校門口)無亂點亂象(無亂攤、非法營運車輛)。達到的,加2分。 本年度無發(fā)生與本校安全相關的上訪、投訴和網絡輿情事件的,加2分。 本年度學校在職教職員工或在籍學生以見義勇為作為先進典型表彰(市級及以上)的,每次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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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凈扣分項 | 因學校管理不善,導致食物中毒、火災、泄密等校園安全事(案)件發(fā)生的,每一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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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作 創(chuàng)新
| 31.凈加分項
| (1)本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獲表彰(或批示)的,國家級1分/次,省級0.5分/次;本校在職員工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經驗介紹,國家級加1分/次,省級加0.5分/次;本校安全工作經驗被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相關部門簡報轉發(fā)的,國家級1分/次,省級0.5分/次;本校安全經驗被媒體(不含網絡媒體)刊用的,國家級0.1分/次。 (2)本年度以學校安全工作為主題的論文在省屬重點本科院校學報、中文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每一篇加0.1分。 (3)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顯著,本年度獲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考評一等獎的,加1分;連續(xù)2年獲綜治考評一等獎的,加2分;連續(xù)3年獲綜治考評一等獎的,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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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 說明 | 1.本考評標準適用于我省各級各類高等學校;2.本考評標準共4項一級指標、12項二級指標,31項考評內容;3.學校及考評驗收單位應根據“考評內容”和“考評辦法”,如實在《自評扣分點及原因說明匯總表》中進行扣分說明和問題羅列;4.評分以工作臺帳、原始資料、現(xiàn)場查看結果為依據,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據的,原則上視為沒有開展該項工作;5.本考評標準滿分為100分;6.本考評標準中累計扣分的,直到該項考評內容的分數(shù)扣完為止,該項考評內容不得出現(xiàn)負分;7.對凈加分項設加分上限為10分,凈扣分項不設扣分上限;8.本考評標準中的“空項”指的是本考評內容為缺項,可直接得分(不扣分)。 |
注意 事項 |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申報本年度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活動,已經通過考評授牌的取消平安校園稱號并予摘牌。 1.本考評標準中★號之后加粗內容的為強制性標準,實行一票否決,未達到其中任意一條的; 2.發(fā)生影響社會穩(wěn)定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的;發(fā)生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的;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集體罷課、罷教、罷工、罷餐、非法集會、游行示威、集體越級上訪的;出現(xiàn)非法結社、非法宗教組織的;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考評不合格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被“一票否決”或“黃牌警告”的。 3.考評中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 |
附件2
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考評驗收標準(試行)
單位(蓋章): 考評時間:201年月 日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考評內容 | 考評辦法 | 標準分值 | 自 評 分 | 考 評 分 |
一、 組織 體系 (8分) | (一) 組織 機構 | 1.成立創(chuàng)建工作領導小組 | (1)學校成立由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領導小組。★未按要求成立領導小組的不得分。 (2)無創(chuàng)建方案,未體現(xiàn)目標任務,未落實具體責任人的,每一項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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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責任 體系 | 2.建立責任體系 | 學校主要領導與市(區(qū)、縣)教育局簽訂安全責任書。未簽訂的,扣1分。 按《中小學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簽訂學校崗位安全責任狀。未簽訂的,扣1分。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不得參加當年任何評優(yōu)評先活動,未達到的扣1分;未按崗位分簽責任狀的,扣0.5分;任務未分解、責任不明確、未實施考評的扣1分;未形成績效工資、評優(yōu)評先掛鉤的考核機制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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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 部署 | 3.定期召開會議部署工作 | 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創(chuàng)建工作,少1次扣0.5分。 創(chuàng)建工作沒有計劃和總結的,扣1分。 缺少年度安全工作會議材料、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的,少一項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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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作 機制 (77分) | (一) 制度 建設
| 4.健全制度 | 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預案)匯編成冊,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師生外出活動管理制度、特殊群體學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檔案、小學幼兒園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日常安全巡(檢)查與隱患排查制度、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品管理制度、圖書館(室)安全管理制度、計算機室安全管理制度、心理健康咨詢室管理制度、衛(wèi)生管理制度、醫(yī)療保健室管理制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車管理制度和管理檔案(使用校車的學校)、校園交通管理制度、電房管理制度、電梯鍋爐等特種設備檢查維護使用規(guī)定、門衛(wèi)制度、值班制度、安全信息報告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以上制度未制定或不完善的,每一項扣0.5分。 無本校突發(fā)安全事件處置預案(含輿論引導)的,不得分。突發(fā)事件處置工作流程圖未張掛在校園醒目處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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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機構匯總 | 成立以下機構:安全工作機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矛盾糾紛調解領導小組、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反恐怖防范工作領導小組。每少一個機構,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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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日常 管理
| 6.日常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 | (1)按要求做好專項檢查工作。檢查工作未部署,檢查工作無方案,發(fā)現(xiàn)隱患未報送,發(fā)現(xiàn)隱患未整治的,每一項工作扣1分;逾期未報送專項檢查材料的,每次扣0.5分。 (2)日常安全巡查(檢)工作臺賬不齊全的,扣1分;本年度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敏感時段期間值班記錄不全的,扣1分。 (3)做好學生異常情況(包括重大身體與心理疾?。┑拿殴ぷ鳌N催_到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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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治安管理 | ★學校未設置保安室或警務室,不得分。 ★幼兒園有嚴格的接送登記制度和外來人員進出許可制度,未達到的不得分;在幼兒園出入口等場所和園內重要部位應采取必要的實體防護措施,未達到的扣1分;幼兒園未能落實每日入園晨檢制度的,扣2分。 非特殊時段外來人員與車輛進出學校未查驗、未登記的,扣1分;查驗不嚴格、登記不完整的,扣0.5分;學生上下學時段保安、執(zhí)勤教師履職不到位的,扣2分。 學校張掛《學校綜治安全崗位人員公告牌》,張貼法治(綜治)副校長、學校安全管理人員、保安員信息,以及片區(qū)責任民警的照片與聯(lián)系電話。未達到的,扣0.5分。 保安室內有關制度上墻,安保設備、器械、表冊齊全,配齊配足安保裝備“八小件”。未達到的,每一處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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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防安全管理 | 未執(zhí)行《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或未與二級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的,扣2分;未明確各部門(系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扣1分。 消防設施、器材超過年限的,埋壓、圈占、損毀、拆除消防栓的,涂抹、遮擋消防標識的,消防標識不全的,安全出口上鎖的,每一起扣0.5分;違規(guī)占用消防、疏散、供水通道,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的,每一處扣0.5分。 發(fā)現(xiàn)電動車未使用過載保護的充電裝備的,電動車進樓充電或停放的,從樓內拉電線到樓外充電的,發(fā)現(xiàn)一座多充現(xiàn)象的,每一起(輛)扣0.5分。 違規(guī)用火、用電的,扣1分。 學校未設立義務消防隊的,扣0.5分。 未定期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開展培訓、考核的,扣1分;抽查發(fā)現(xiàn)學校安全管理人員、保安員不會使用基本消防設施、器材的,每人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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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 | 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商店(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飲點)證照齊全,從業(yè)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未達到的,扣4分。 食堂衛(wèi)生管理制度未上墻的,每一家扣0.5分;本年度食品索證材料、進貨憑證及臺賬、食品留樣記錄不全的,每一處扣0.5分。 中小學、幼兒園使用鋁泡打粉等添加劑加工食品、加工冷葷涼菜等高風險性食品的,每一處扣2分。 廚房和就餐場所衛(wèi)生狀況良好;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有專人負責、管理;食堂防蠅、防鼠和消毒設施設備齊全;無“三無”商品、過期食品。未達到以上4項標準的,每一項扣0.3分。 防中毒、防投毒等安全措施未制定、未落實的,扣0.5分。 食堂食品加工場所未進行“明廚亮灶”視頻化或網絡化建設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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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交通安全管理 | 現(xiàn)場查看,教職工私家車違反“三定一證”(定時間、定路線行駛,定點停放、憑證件出入)的,每一起扣0.5分。 校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范,校園內交通秩序良好;機動車輛進出有序;道路交通標識、標牌完備。未達到的,每一項扣0.5分。 配備校車的學校能嚴格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福建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規(guī)定,★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不得分;★校車駕駛人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不得分;未按要求配備隨車照管人員的,扣2分。 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上下學,不違規(guī)騎“死飛自行車”,未滿12歲的學生禁止騎行自行車(含共享單車)。未達到的,扣2分。 本年度未組織駕駛人、照管人員開展交通安全培訓教育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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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安全管理 | 學校建筑物及附屬設施未通過工程竣工驗收而投入使用的,扣2分。 校內存在危房、危墻、???/span>的,每一處扣0.5分;危房投入使用的,危墻與???/span>附近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扣1分。 校內對在建工程實行封閉管理,未設立必要的安全防護和警告標識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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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學活動安全管理 | 教室、教學實驗室安全制度未上墻的,每一處扣0.5分;教學活動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的,每一處扣0.5分。 中學建立危險化學品分布檔案和重大危險源數(shù)據庫,同時做好福建省危險化學品風險分布信息系統(tǒng)信息填報工作,如實填報并及時更新。未達到的,扣1分。 做好實驗室廢棄物的處置工作;存在氰化鈉、硝化棉等重大危險源的學校,應及時上報,并做好重點管控工作。未達到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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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學生考勤管理 | 寄宿制學校未實行每天查鋪統(tǒng)計人數(shù)的,發(fā)現(xiàn)夜不歸寢的學生未能及時上報學生所在學院(系部)的,扣1分。 發(fā)現(xiàn)學生無故缺勤教學活動,未及時聯(lián)系其監(jiān)護人的,扣1分。
學校未能提供完整的學生請假手續(xù)臺賬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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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學生宿舍管理 | 學生宿舍存在安全隱患的,每一處扣1分。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墻的,扣0.5分。 學生宿舍未對來訪人員、物品進行登記成冊的,每一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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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校園環(huán)境管理 | (1)對經批準設立的經營性場所(超市、小賣部等)進行有效管理、定期檢查。未能提供定期檢查臺賬的,發(fā)現(xiàn)私自變更經營業(yè)務、擴大經營范圍,或在店門外擺攤經營的,扣1分。 (2)校內有未經批準的游商攤點的,扣1分。 (3)發(fā)現(xiàn)將校園場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師生安全、影響師生身心健康活動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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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防范滲透破壞 | 未對學校論壇、講座、研討會以及出版物等進行計劃、審批和備案的,一起扣1分。 未對本校教職工宗教情況進行摸排和上報的,或出現(xiàn)漏報、瞞報現(xiàn)象的,扣1分。缺少網絡管控和輿情信息分析研判的,扣1分。 發(fā)生師生員工參與非法宗教活動或邪教組織活動的,每1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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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欺凌防治工作 | 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明確工作機構、工作負責人和聯(lián)系人,制定實施方案,并在本校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以上工作未落實到位的,扣2分。 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和專項調查,未達到的,扣1分。 通過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發(fā)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給家長的一封信”和主題班會等方式做好宣傳引導。未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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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大型活動管理 | (1)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3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或重要活動,未報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每一次扣1分。 (2)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重要活動沒有完整的活動材料的(含安全應急預案、明確的組織者和責任人),每一次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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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應急 處理 | 19.突發(fā)事件處置 | ★本年度發(fā)生安全事故,學?,F(xiàn)場處置不當?shù)?,不得?/strong>。 本年度發(fā)生安全事故,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未及時趕到現(xiàn)場的,每一起扣0.5分。 本年度發(fā)生安全事故,學校未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的,每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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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應急演練 |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中小學每月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未達到的,少一次扣0.5分。 將所開展的應急疏散演練上報至“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平臺”,未達到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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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信息報送工作 | 學校未建立綜治安全信息員隊伍的,扣1分。 學校未與學生監(jiān)護人及時溝通學生安全相關信息的,扣2分;出現(xiàn)不報、遲報、漏報、瞞報現(xiàn)象的,扣1分。 做好師生體檢、重大疾?。ê癫。﹤浒概c報告工作。未達到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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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宣傳 教育 | 22.校園安全教育 | 做到學生安全教育“三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和“四落實”(落實教材、師資、經費,每學年學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課時)。未達到的,扣1分。 有詳細的每學期安全教育計劃和總結,《致家長一封信》回收率達100%。 每學期專項安全教育黑板報(至少2次),每學期開展專項安全教育班、隊會(至少2次),每學期國旗下專項安全教育講話(至少2次),綜治副校長開展安全和法制教育(每學期不少2次),學校部署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周(日)活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防溺水教育活動,安全生產月活動,綜治宣傳月活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未開展以上活動,或缺少過程性材料和總結的,少1次扣0.2分。 未配備綜治副校長配備到位,扣2分;校內未設有安全宣傳標語(或專欄、或網頁)的,扣1分。 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必須安排一節(jié)安全教育課,少一次扣0.5分;“中小學安全教育平臺”上安全教育日、防溺水、暑期專題活動、秋季安全第一課4個專題活動家庭版完成率(平臺截圖)未達98%的扣1分,達98%、未達99%的扣0.5分。 校內公共場所和學校網絡平臺存在違背公序良俗、亂涂亂畫的污字穢圖等涉黃涉賭涉毒信息的,每一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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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心理健康教育 | 未建立學校、年段、班級、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和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的,扣1分。 未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的,扣1分;未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的,扣0.5分。 未建立校、院(系)、學生班級、宿舍四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的,扣1分。 未能提供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計劃的扣1分;無心理健康咨詢記錄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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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專項 考評 | 24.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 | (1)未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決策部署,或未及時成立領導小組(或工作機構)的,扣2分。 (2)及時出臺工作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傳達精神,公布黑惡舉報電話。未落實以上三項工作的,每一項扣1分。 (3)對照教育系統(tǒng)涉黑惡9種重點類型,全面摸排校園及周邊涉黑涉惡線索并按規(guī)定上報,按要求做好整治工作。未開展線索摸排的,未按要求開展整治的,未開展專題教育的,發(fā)現(xiàn)黑惡線索未及時上報的,每一項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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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條件 保障 (15分) | (一) 隊伍 保障 | 25.安全管理隊伍保障 | (1)★未設立保衛(wèi)機構、未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聘用保安員的,均不得分。根據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guī)范(試行)(公治2015第168號)》規(guī)定,學校應當按照不低于以下標準配備保安員,即師生員工總人數(shù)少于100人的學校、教學點,至少配1名保安員;學生規(guī)模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合格的專職保安員;1000人以上的學校,每增加500名學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員。寄宿制學校至少配2名專職保安員,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員,同時按照不低于以下標準配備男、女宿管員,即寄宿學生規(guī)模在100至500人的配備3至6名宿管員,500至1000人的配備6至8名宿管員,超過1000人的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增配1名專職合格宿管員。保安員、宿舍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配備的,少一人扣1分。 (2)安全管理干部未參加年度培訓的,或未能提供有效的培訓佐證材料的,每人扣0.5分。 (3)保安員未持證上崗或年齡超過60周歲的,每人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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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醫(yī)務室、心理健咨詢中心建設 | 每所學校至少配備1名校醫(yī),學生規(guī)模超過1000人的配備兩名校醫(yī),每增加600名學生,增配一名校醫(yī)。未達到的,少一人扣0.5分。 保證本校醫(yī)務室基本設備(診查床、診查桌、藥品柜、急救箱、氧氣袋、滅菌設備、聽診器、溫度計、血壓計、注射器、紗布罐)齊全。未達到的,扣0.5分。 學校按1000:1的比例配置專(兼)職心理健康老師,少一人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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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技防 保障 | 27.學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 | 健全校園治安防控網絡,加強重點要害部位技防設施規(guī)范化建設,監(jiān)控設施有人值守(寄宿制學校實行24小時值守),設置報警求助設備、應急處置設備和安全通道。未達到的,扣1分。 重要場所、重點部位、重要區(qū)域按要求安裝使用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并實時錄像、上傳信息。未按規(guī)定安裝的,少一處扣1分;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或圖像資料貯存少于30天的,扣1分。視頻監(jiān)控音像信息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并且系統(tǒng)錄像回放清晰度應不低于704×576像素,未達到的,扣1分。 學校推進雪亮工程情況(學校監(jiān)控數(shù)量清單)。未能提供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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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經費 保障 | 28.經費落實情況 | 查看年初安全經費預算和實際開支清單,缺漏的扣1分。 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條件。未購買校方責任險的,未落實學生人身傷害救助專項經費的,每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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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 成效
| (一) 運行 效果 | 29.凈加分項 | 本年度無發(fā)生任何一起校園安全事(案)件的,加5分。 隨機檢查,校內無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校園周邊(重點查看校門口)無亂點亂象(無亂攤、非法營運車輛等)。達到的,加2分。 本年度無發(fā)生與本校安全相關的上訪、投訴和網絡輿情事件的,加2分。 本年度學校在職教職員工或在籍學生以見義勇為作為先進典型表彰(市級及以上)的,每次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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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凈扣分項 | 因學校管理不善,導致食物中毒、火災、泄密等校園安全事(案)件發(fā)生的,每一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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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作 創(chuàng)新
| 31.凈加分項
| (1)本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獲表彰(或批示)的,國家級1分/次,省級0.5分/次;本校在職員工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上上作典型經驗介紹,國家級加1分/次,省級加0.5分/次;本校安全工作經驗被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相關部門簡報轉發(fā)的,國家級1分/次,省級0.5分/次;本校安全經驗被媒體(不含網絡媒體)刊用的,國家級0.1分/次。 (2)本年度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為主題的論文在省屬重點本科院校學報、中文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每一篇加0.1分。 (3)學校在“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平臺”完成率達到97%的加1分,達到98%的加2分,達到99%的加3分,以平臺的統(tǒng)計數(shù)據為準;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網絡競賽平臺”參加競賽獲前1-5名的加2分,獲前6-10名的加1分。 (4)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顯著,本年度獲綜治考評一等獎的,加1分;連續(xù)2年獲綜治考評一等獎的,加2分;連續(xù)3年獲治考評一等獎的,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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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 說明 | 1.本考評標準適用于我省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實習基地;2.本考評標準共4項一級指標、13項二級指標,31項考評內容;3.學校及考評驗收單位應根據“考評內容”和“考評辦法”,如實在《自評扣分點及原因說明匯總表》中進行扣分說明和問題羅列;4.評分以工作臺帳、原始資料、現(xiàn)場查看結果為依據,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據的,原則上視為沒有開展該項工作;5.本考評標準滿分為100分;6.本考評標準中累計扣分的,直到該項考評內容的分數(shù)扣完為止,該項考評內容不得出現(xiàn)負分;7.對凈加分項設加分上限為10分,凈扣分項不設扣分上限;8.本考評標準中的“空項”指的是本考評內容為缺項,可直接得分(不扣分)。 |
注意 事項 |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申報本年度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活動,已經通過考評授牌的取消平安校園稱號并予摘牌。 1.本考評標準中★號之后加粗內容的為強制性標準,實行一票否決,未達到其中任意一條的; 2.發(fā)生影響社會穩(wěn)定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的;發(fā)生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的;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集體罷課、罷教、罷工、罷餐、非法集會、游行示威、集體越級上訪的;出現(xiàn)非法結社、非法宗教組織的;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考評不合格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被“一票否決”或“黃牌警告”的。 3.考評中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 |
附件3
福建省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
申
報
表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驗收時間 年 月 日
福建省教育廳印制
學校地址 | 市 縣(市、區(qū)) 鄉(xiāng) (鎮(zhèn)、街道) 村(居) |
學校校長 |
| 電話 |
| 分管領導 |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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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保衛(wèi))機構 | 名稱 |
| 專職安全管理(保衛(wèi))人員 | 人 | 兼職安全管理(保衛(wèi))人員 | 人 | 保安員 | 人 |
辦學性質 | 公辦□ 民辦□ 其他□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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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性質 | 高等學?!?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學□ 中職學校□ 幼兒園□ 初中□ 小學□ 一貫制學?!? 其他□ |
學校規(guī)模 | 在校生: 人;教職工: 人;其中專任教師 人。 |
申報等級 |
| 考評 結果 |
| 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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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申報 意見 |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教育 主管 部門 意見 |
教育主管部門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
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自評
扣分點及原因說明匯總表
審核人: 填表人:
附件4
福建省新一輪“平安校園”等級創(chuàng)建情況統(tǒng)計表
(創(chuàng)建時間: 年 月---- 年 月)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學??倲?shù)(所) | 應參評學校數(shù)(所) | 已參評學校數(shù)(所) | 等級評審情況(所) | 降低或撤銷創(chuàng)建等級(所) |
“5A”級 | “4A”級 | “3A”級 | 未達評審條 件 | 降 低 | 摘 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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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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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填報人: 聯(lián)系電話:
(主動公開)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8年11月1日 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