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

關于編制學院2018年部門預算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7-09-14瀏覽次數:889

各系(部、館、中心)、各處(室):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轉發(fā)的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編制省級部門2018-2020年中期財政規(guī)劃和2018年部門預算的通知》(閩財預[2017]48號)精神,教育廳于2017914日網絡上通知各單位預算編報工作,會議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2018基本支出預算編制數據以20177月為基期月編制。

      二、政府采購(含購服務力)及資產購置計劃全口徑納入預算管理,編制資產購置預算表,各部門辦公設備配置根據《福建省省級部分辦公設備配置標準》執(zhí)行。

  三、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計劃不得突破2017年預算安排算,要推進部門預算公開。提高財政預算透明度,三公經費支出要公開。

      四、預算績效編制; 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績效編制由牽頭部門負責編制。

  五、對財政專項結轉資金的使用和清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財政專項資金原則上2年內完成,2年內沒有完成剩余的結余結轉資金由省財政收回統(tǒng)籌,不再返還。但今年8月份對專項資金進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過程中執(zhí)行的是上年結轉專項資金全部清理,清理后再行申報,財政根據單位申報的原因進行合理安排與返還。因此各職能部門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的建設項目管理,加快建設進度。

  六、各部門政府采購(含購買服務)及資產購置預算

1、各系部實驗實訓建設的項目需報送實訓中心;

      2、科研經費資產購置預算需報送科技處;

      3、各部門辦公設備購置預算需報送院辦;

      4,建設、裝修、修繕、服務等報后勤處,由實訓中心、科技處、院辦和后勤處審批后匯總統(tǒng)一報財務處。

      除以上4項外其他采購計劃直接財務處。電子版2017919日前發(fā)送至財務處田朝霞273204342@qq.com

                          財務處

2017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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