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

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0-04-27瀏覽次數(shù):1912

系部、處室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第44號公告《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相關納稅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對象

擬申請退稅或需要補稅的教職工。

(一)擬申請退稅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種:

1.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財務處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等收入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

3.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等情形。

(二)需要補稅的情形主要有以下2種:

1.年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教職工;

2.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年度已扣稅額小于應納稅額等情形。

二、辦理時間

倉山區(qū)稅務局建議我校教職工辦理時間為4月23日~5月15

三、操作流程

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以下文件

個人所得稅APP年終匯算清繳操作指南.doc

四、特別提醒

1.個稅APP的“申訴”選項與此次退(補)稅款無關,請不要誤點,以免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

2.請務必按時如實申報,以免對個人信用產生不良影響;

 

大家也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改革專欄(網(wǎng)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index.html)查詢了解更多相關政策。

 

如有疑問,請咨詢:稅務熱線 12366  財務處電話8351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