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工: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倉山區(qū)稅務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提醒通知,我校尚有部分教職工未辦理匯算清繳,現(xiàn)將有關事宜再次友情提醒如下:
一、辦理對象
需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但尚未辦理的教職工。
二、辦理時間
2020年6月30日前。
三、操作流程
四、特別提醒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請尚未完成匯算清繳的教職工盡快辦理,按要求完成年度匯算退稅或補稅,以免給您造成經(jīng)濟利益損失或帶來個人納稅和信用風險。
大家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改革專欄(網(wǎng)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index.html)查詢了解更多相關政策。
如有疑問,請咨詢:稅務熱線 12366 財務處電話 8351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