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

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9-07-25瀏覽次數(shù):18

財會〔2019〕13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確保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有效實施,根據(jù)《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8號),我們制定了《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現(xiàn)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docx

  財 政 部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