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

關于在5月底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05-27瀏覽次數:12

全體教職工:

根據個人所得稅稅法規(guī)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簡稱“綜合所得”)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接稅務局通知要求,全校師生務必在5月31日前完成申報。請還未進行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老師盡快登陸“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匯算清繳,以免影響個人的相關利益。

溫馨提示:

1.如果您是屬于需要退稅的,為了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銀行卡賬戶辦理退稅。在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信息主頁面添加用于接收退稅的銀行賬戶信息。建議填報本人在中國境內開立的一類銀行賬戶(最好選擇工資卡),并確??ㄆ幱谡顟B(tài)。

2.如果您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您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對匯算清繳政策有疑問,請撥打電話咨詢。

財務處:83516187,15985792230(蔡老師)

稅務熱線:12366

 

財務處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