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師德標準及 考核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2-12-15   瀏覽次數(shù):397

各二級學院(館、中心)、各處(部、室):

師德是教師評價第一標準,師德評價應貫穿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的全過程。通過師德師風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結果的結合運用,充分發(fā)揮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通過建立《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師德標準及考核辦法》,強化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考察,推  動師德師風建設常態(tài)化、長效化,完善學院立德樹人體制機制。

本辦法經(jīng)學院黨委會審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

2020年12月17日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師德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教育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我院《教師職業(yè)行為負面清單及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強化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考察,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常態(tài)化、長效化,完善學院立德樹人體制機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師德是教師評價第一標準,師德評價應貫穿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的全過程。通過師德師風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結果的結合運用,充分發(fā)揮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廣大教師不忘立德樹人初心、牢記人才培養(yǎng)使命,弘揚高尚師德,弘揚主旋律,增強正能量。

      第三條考核對象為學校在崗教職工,包括教學、教輔、機關及其他部門從事教育教學人員或管理工作干部。

第二章師德標準

      第四條依據(jù)《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教師〔2018〕16號),師德標準包括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yōu)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堅持言行雅正、遵守學術規(guī)范、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積極奉獻社會等十個方面。

    (一)堅定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得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自覺愛國守法。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guī),依法履行教師職責;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傳播優(yōu)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不得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wǎng)絡及其他渠道發(fā)表、轉發(fā)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潛心教書育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guī)律和學生成長規(guī)律,因材施教,教學相長;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關心愛護學生。嚴慈相濟,誨人不倦,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

    (六)堅持言行雅正。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舉止文明,作風正派,自重自愛;不得與學生發(fā)生任何不正當關系,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七)遵守學術規(guī)范。嚴謹治學,力戒浮躁,潛心問道,勇于探索,堅守學術良知,反對學術不端;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八)秉持公平誠信。堅持原則,處事公道,光明磊落,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試、推優(yōu)、就業(yè)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yōu)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堅守廉潔自律。嚴于律己,清廉從教;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不得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積極奉獻社會。履行社會責任,貢獻聰明才智,樹立正確義利觀;不得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铡@?、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第三章考核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為師德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教師師德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和學院院長任組長,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下設辦公室在教師工作部。

      第六條各二級學院(部)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組建各二級學院(部)師德考核工作小組,小組成員組成不少于7人,具體負責組織二級學院(部)師德師風建設、宣傳、考核等工作。

第四章考核原則和程序

      第七條考核原則:堅持價值引領,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教師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堅持以人為本,尊重教師主體地位,突出思想政治表現(xiàn)和育人功能,注重宣傳教育、示范引領、激發(fā)教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政策有保障、制度要規(guī)范、監(jiān)督獎懲相互銜接統(tǒng)一;堅持“考”、“用”結合,充分發(fā)揮考核的導向作用,不斷增強師德建設的實效性,增強師德修養(yǎng)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

第八條師德師風考核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內容開展。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中的“德”,主要按照師德標準進行考核。

第九條考核程序包括:個人總結自評、反向測評、綜合評定、學校審定。

    (一)個人總結自評。教職工本人對照考核內容和評價要求標準,逐項自我評定,對個人師德表現(xiàn)進行自我評定。

    (二)反向測評。各二級學院(部)召開師德師風反向評測會,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師德師風反向測評表》,評測對象評測份數(shù)不少于10份,并將評測結果反饋給二級學院(部)考核工作小組。

    (三)綜合評定。各二級學院(部)考核工作小組根據(jù)教師個人自評情況、現(xiàn)實表現(xiàn)、群眾反映、評測結果及核實情況對被評測人師德師風情況進行綜合評議,確定被考核人等次。各部門在遵循本辦法確定的考核原則和標準的前提下,可以根據(jù)單位實際情況適當增加考核內容??己私Y論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四)學院審定。二級學院(部)將本部門教師師德考核結果(師德考核表、師德考核匯總表)報送教師工作部。

      第十條教職工如對考核等次有異議,可在接到考核等次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二級學院(部)師德考核工作小組申請復核,相關單位在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意見,并書面通知本人。本人對復核意見仍有異議,可在接到復核意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經(jīng)調查核實后出具復核結論。

第五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一條師德師風考核結果(師德考核表)附年度考核結果歸入個人檔案,作為教職工今后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評優(yōu)獎勵、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骨干教師、專業(yè)帶頭人、學科領軍人物和各類人才工程評選、選培等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jù),師德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六章

      第十二條教職工本年度存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教師職業(yè)行為負面清單及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閩交院人〔2019〕39號)所列師德負面清單行為且經(jīng)學校處理者,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第十三條各二級學院(部)要把師德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根據(jù)本辦法各二級學院(部)成立師德考核工作并實施落實。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

 

      附件: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師德師風反向測評表

      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年度教師師德考核表

      3.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教師師德考核匯總表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