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jiān)委:懲戒不擔當不作為應常態(tài)化

發(fā)布者:2006029源華發(fā)布時間:2018-05-30瀏覽次數:1057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決定,對脫貧攻堅工作中推進不力、作風不實、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的庫倫旗委書記門德白乙拉,興和縣委書記劉政,興和縣委副書記、縣長李建軍等3名縣級黨政正職進行嚴肅問責,作出免職處理。

此舉一出,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內蒙古黨委在免職通報中明確要求,要認真貫徹中央《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精神,促使廣大黨員干部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要敢于對做“太平官”“躲事佬”的干部說“不”。

基層部門,特別是縣委縣政府是脫貧攻堅的一線指揮部,肩負著抓落實的主體責任。這次被問責的3名干部,作為縣級黨政正職,本應站在一線、干在一線,帶好頭、做表率,但卻疏于職守、懈怠職責,不作為甚至亂作為,這種行為必須得到糾正。應當看到,當前在一些地方、一些領域,仍有一些干部表態(tài)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甚至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應付督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這種不良作風,貽誤了事業(yè),損害了群眾利益,必須堅決糾正和剎住。

內蒙古對不作為干部免職處理,表明“問責倒逼負責”機制的確立和運行已經走上日程。在干部管理使用中有三個鮮明導向,一是動真碰硬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二是對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的干部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典型案例通報曝光。特別是對脫貧攻堅中出現的失職瀆職、違紀違法問題,從嚴從快查處;三是著力解決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動力不足“不想為”、能力不足“不會為”、擔當不足“不敢為”的問題,真正形成優(yōu)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新時代呼喚新擔當、新作為。時代需要各級干部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的政治擔當,也需要時不我待、只爭朝夕、勇立潮頭的歷史擔當,還需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責任擔當。各級干部唯有始終保持奮發(fā)有為、真抓實干、攻堅克難的精神狀態(tài)和優(yōu)良作風,才能確保黨和人民的事業(yè)順利推進。

激濁方能揚清。擔當作為既需要干部個人努力,也需要組織撐腰鼓勁。大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政治生態(tài)是當務之急,組織部門要以鮮明的用人導向激勵擔當作為,以嚴格的考核問責倒逼擔當作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化冰之舉也非一日之熱。只有常態(tài)化懲戒不擔當不作為,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讓擔當作為蔚然成風。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