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質量月”征文活動的通知

發(fā)布者:發(fā)布時間:2021-09-23瀏覽次數(shù):260

各二級單位:


根據(jù)《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關于開展2021年“質量月”活動的通知(閩交院質〔2021〕2號)》要求,決定在全院開展與“踐行質量強國戰(zhàn)略,增強職業(yè)教育適應性”主題有關的有獎征文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要求

1.活動對象:學院全體在職教職員工

2.截稿時間:2021年10月8日

3.征文投稿郵箱:經二級學院匯總后發(fā)至shiyunman333@qq.com,來稿請在文件名中注明“作品題目+質量月征文+作者姓名”。

4.各二級學院提交作品數(shù)不少于3篇,同時對投稿的作品的質量進行嚴格的把關,獲獎作品數(shù)量和質量情況納入年度考核指標。

二、作品要求

1.征文主題

征文以“踐行質量強國戰(zhàn)略,增強職業(yè)教育適應性”為主題。要求內容新穎健康,觀點明確,文筆流暢,具有實踐性、科學性、建設性、思辨性、啟迪性。

2.作品體裁

作品體裁可以為學術(教改)論文、議論文、記敘文,字數(shù)在3000字左右。

3.原創(chuàng)性要求

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且未在其他公開刊物、網(wǎng)站、媒體等刊載。

三、評選程序

1.經查重(知網(wǎng)查重率低于20%),符合要求的作品進入專家評審環(huán)節(jié)。

2.組成由校內、外專家組成的評審組,對入圍作品集中進行評議,評審選出一、二、三等獎若干篇。

3.專家評審結果進行公示,擬獲獎名單和作品全文在學院OA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監(jiān)督和舉報,重點查糾違反學術規(guī)范的行為,確保獲獎作品的原創(chuàng)性。對存在違反學術規(guī)范行為的,取消獲獎資格,缺額獎項由評審組按照上述程序從初選作品中推選遞補并公示。

四、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為100分制,具體標準如下:

1.一等獎(90分以上)

作品緊扣與“踐行質量強國戰(zhàn)略,增強職業(yè)教育適應性”有關的題材展開。符合文體要求、中心突出、感情真切、構思精巧、結構嚴謹;思想內容深刻,具有引導、啟迪的作用;全文意境、寓意深遠、深刻;文字凝煉,有意境,風格獨到。

2.二等獎(89—80分)

作品圍繞“踐行質量強國戰(zhàn)略,增強職業(yè)教育適應性”的主題。符合文體要求,中心明確、有內涵,感情真實、構思獨到、結構完整;內容充實、作品能透過現(xiàn)象深入本質;語言簡練流暢有文采。

3.三等獎(79—70分)

作品符合征文主題,文體符合要求,中心較為明確,感情較為真實,結構較為完整,內容較為充實、作品觀點對讀者具有啟發(fā)作用;語言通順。

五、獎勵方式

獲獎作品經學院公示無異議后,將匯編2021年《福建交通科學》質量征文??黄?。


附件:投稿作品格式


附件.投稿作品格式.doc

科技處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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